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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忧思录
作者:浦玉生 张玉辉 张一军 @ 2001-07-10
小 城 镇 建 设 忧 思 录
浦玉生 张玉辉 张一军
今年,国家把扩大内需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措施。如何扩大内需?加快建设小城镇,启动民间投
资,刺激消费需求,扩大农村市场,拉动经济增长是一个现实而具有战略意义的选择。
小城镇建设:经济增长结合部,城市化发展大趋势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有利于乡
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
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目前农村城镇化滞后,是我国城市工业品过
剩、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重要原因,也是当前制约农村市场需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抓住小城
镇建设这个对整个国民经济牵动力很强的结合部,启动新一轮经济增长。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提高农民生活方式,扩大工业产品市场需
求的重要途径,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而现有大中城市人口已基本饱和,人
口的急剧膨胀会带来严重的“城市病”,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1997年,我国城市化率为
29.9%,比世界平均水平42%低了12.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我国至少少转移了1.5亿农村人
口。因此,必须引导农民参加小城镇建设,以小城镇建设来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速城乡一体化,促进
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建设小城镇,有利于扩大投资和需求,带动建筑业、建材、装
饰、化工、电讯、家具、家电等多种相关行业的发展。据测算,小城镇要增加1万人,就要建设1平方公
里的城镇,投资近2亿元,若有1000万人进入小城镇,则需要城镇建设投资增加值近2000亿元;
若按1:1.13的拉动系数计算,则可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近2260亿元,两者相加为4260亿
元。而这些建设资金主要是进镇农民自己筹集的。1998年我国有近5万个乡镇,其中建制镇1.8万
个,平均每个镇1.6万人,人均收入3000多元,比全国农民平均收入高1000多元,按此测算,
今后10年,即使建制镇不增加,而人口翻一倍,也会带来至少1600亿元左右的直接消费需求,如果
加上盖房、修路等“乘数效应”,内需的扩大就更为可观。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乡镇企业增长方式的转移。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要以小城镇为载体。分散在
各个村落的乡镇企业,不能共享能源、交通、信息、市场,难以集约经营,造成的污染,更是难以解决的
灾害。只有引导乡镇企业到小城镇集中建设,才能形成企业规模经营和聚集效应。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
企业,也只有以城镇为依托,才能稳步健康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小城镇也成了城乡经济
所有制多样化的缩影和景点。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私营经济、混合经济、个体经济、外资
经济等各种经济成份并存,并以多种实现形式在小城镇得以融合发展。通过小城镇建设的拉动,乡镇企业
必将重新挑起各地经济发展的“大梁”。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小城镇是连接城乡市场的结合部,它一头连接着中心城
市,一头伸向广袤的乡村,相对城市,它是大市场经济效应扩散的接收站,相对乡村,它又是农村各种新
经济增长点的集结地,是农业产业化的中间站点,是连接市场和农户的关键一“扣”。正是因为有成千上万
个发育正常的小城镇市场,才有很多大的专业市场的完善发展,从而推动和促进了地区市场和城市市场的
繁荣,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深化。
小城镇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实施模式选择
建设小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研,根据自身的区位特点、历史条件、旅游资源、经济基础、文
化内涵等因素,准确定位,统筹兼顾,合理分工,避免重复建设和无效劳动。
以主导产业为对象,发展服务主导型小城镇。在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主导产业需
要各类服务的提供。搞好这些服务需要建设相应的服务组织和设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而形成服务主
导型小城镇。
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发展加工主导型小城镇。农业产业化中形成的龙头企业,大多是进行农产品深加
工的企业。这些龙头企业和其他围绕农业生产形成的乡镇企业逐渐集中起来,形成加工主导型城镇。
以专业市场为依托,发展市场主导型小城镇。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通过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的进
一步发展形成专业市场,由专业市场带动小城镇建设。这种市场主导型小城镇就像纽带一样,把分散的农
民和广阔的大市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以吸引外资为重点,发展开放主导型小城镇。处于交通要道、邻近大中城市的小城镇可以为农业产业
化和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同时也有利于吸引大量投资者落户,从而使当地的小
城镇形成信息灵通、外资聚集、人才济济的特点。
以农业科技革命为动力,发展科技主导型小城镇。利用小城镇机制活、风格独特、邻近试验基地等特
点,制定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从大中城市引进高新尖科技人才,在小城镇周围建立农业现代科技试验
基地,形成高新科技示范园区。
加快小城镇建设:制定配套政策,加大推进力度
小城镇建设的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的组织引导,应加强组织,完善机制,实行组织推动,改革驱
动,政策拉动,全方位、多层次激发小城镇建设的活力和合力。
把好小城镇建设的第一关--规划。加快小城镇建设,规划是关键,一定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
局,完善体系,有序推进。总体规划要着眼长远,起点要高,思路要广,范围要大,同时要因地制宜,注
重个性,突出各自发展的内涵和质量。要改变过去城镇建设加快,规划滞后的情况,制订出既切合实际,
又高瞻远瞩的科学规划。规划一旦确定下来,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动,决不能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
变动,也不能因为领导人意志的变化而变化。实施中一定要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量力而行,尽力而
为”的原则,切忌不切实际的盲目蛮干,避免数量的组合,一定要注重要素组合后的质的提高。
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难点问题--资金。进一步改革小城镇建设投资体制,逐步建立
国家、地方、集体、个体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系。积极制定有关政策,逐步引导部分基础设施
有偿使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招商引资,鼓励集体、个人及社会各方面参与小城镇
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允许并鼓励通过转让经营权、拍卖路名桥名,有限地承担企业广告等形
式,广开资金渠道。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可按有关规定组建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实行资金有效调剂,用活
小城镇建设资金,促进小城镇建设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制定优惠政策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户籍。鼓励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
转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制定优惠政策,扩大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
农村户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做到凡是在小城镇已经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已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而且
在小城镇已有了合法固定的住所并居住已满两年的,都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人
员,在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通过改革的方法切实保护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根据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
使用土地。允许采取土地转换和先后复垦的办法,实行建设用地与复垦土地问题的动态平衡。对农民进镇
进行住宅建设,减免有关税费。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在规费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可减免商业网点费、建房、
教育地方附加费、水电增容费等。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土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户承包的土地以转
包、转让、互换、入股、租赁等形式,在集体经济范围内实行流转;允许集体土地承包者之间、不同集体
经济组织之间交换不同方位、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地块,可依法签订互换合同。
调整现有乡域,保证小城镇建设质量--缩并小乡镇。缩并乡镇是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内在要求,其根
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小城镇质量,增强小城镇对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集聚和牵引功能,提高农村城镇化水
平。当前,很多乡镇规模编小,有的一个乡镇只有千余人,偏远地方甚至只有几百人、几十人,这已成为
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小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行政事业费开支与大乡镇相差无
几,同时还要硬着头皮搞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开发,形成重复建设,浪费宝贵资源。因此,必须合理缩并
小城镇。但缩并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分别对待。要全面分析县域生产力布局和城镇体系现状,着眼远景发
展目标,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入手,在优先保证各级中心城镇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制订适合各
地区特点的调整方案。在调整过程中,兼顾区域内经济的平衡发展,使这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加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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