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详 @ 2002-11-21
酒话连篇
我在老家时的圈子里,识字是进门的第一个条件,会喝酒是第二个条件。我在这个圈子里有点特殊,
能喝一点,但不喜欢喝酒。现在这批朋友当官的当官,发财的发财,我算是没有出息的一个。朋友们聚
会,酒杯一端就摇头晃脑地劝我:“老酒喝一口,银子九万九,老酒喝一盅,升官不发愁。”我常常矮人一
头,无地自容,只好搬出俗之又俗的借口下台:“出门在外,老婆交代:少喝酒,多吃菜。”
我不是对酒反感,而是对酒有一些先天过敏。初喝酒时,一杯啤酒下肚便觉头晕。所以遇上酒席一般
以润喉为限。大凡刚结识的酒友,敬你而不喝便觉得你祖上欠他三百纹银,这杯酒权当替祖先还债,你豁
了性命也要一干见底。在这种时候,我常常顾全大局,视死如归地举杯即饮。一般情况下,对方是九死一
生。因为我酒量并不窝囊,等对方卡着我脖子要灌我时,他已经喝了六七分,而我以逸待劳,知己知彼,
岂有不胜之理。
酒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得动用辨证的眼光来看待。有一个故事说,某人留客吃饭,囊中羞涩,有酒
无菜。仆人硬着头皮将两个鸡蛋和韭菜、豆腐做上几道薄菜。第一道是两个蛋黄炒韭菜,酒杯一端仆人朗
声诵道:“两个黄鹂鸣翠柳。”第二道菜是蛋白炒韭菜,仆人又诵:“一行白鹭上青天。”第三道菜炒豆腐
渣,名为“窗含西岭千秋雪”。最后一道菜空前绝后,蛋壳浮于清汤之上,你猜是什么菜?正是“门泊东吴
万里船”。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酒味相投的朋友喝酒只为尽兴。我幼时在老家,隔壁邻居有一好友时
常上门索酒,两人都有白酒斤把酒量,下酒的无外乎蟹脚几只,花生若干。这是好友之间的喝法。生意场
上就有所不同,大概有“三好一高”诀:地方要好,酒菜要好,小姐要好,请的人地位要高。这也难怪,生
意场上尔虞我诈,我算计着你,你算计着我,大家逢场作戏,付钱的自有冤大头,白吃白不吃。所谓“跟着
款哥走,拉着买单的手”,也算是世态炎凉的一种写照。
我很少喝酒,但常常看人喝酒,并且不时弄出些恶作剧来。有一次在朋友相聚,除我之外人人喝得天
摇地动,日月无光。有两个朋友互相不服,一定要每人再喝二瓶秦池特曲。我拗他们不过出门买酒,半路
上将买来的酒倒个净光,灌满自来水,倒些胡椒粉。两人持酒仰脖作气吞山河状,中途被胡椒粉呛得直哆
嗦,乐得我搔耳挠腮拍手跺脚忙得不可开交。二瓶下肚两人兀自屹立不倒,牛皮哄哄而起,只道自己酒量
突飞猛进。第二天吃早饭时两人还在洋洋自得地交流经验,我将其中机关悉数抖露,两人拿起菜刀木棍穷
追不舍,恨不能将我五马分尸。
喝酒得有个度,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这个样子就像少女情窦初开,最耐人看。李清照玉手把
盏,低吟花前,便把纤纤素影在历史上留了1000多年: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销魂,帘卷
西风,人比黄花瘦。我一个同学20出头时阳刚不足,喝了点酒就要给心上人写情书,这句引用过滥,以至
最后女孩对他说:“我一收到你信,就知道你准喝多了。”失恋后这位同学痛不欲生,日日以酒自戕。数
年后再相逢,酒量磨练得深不见底,当年写情书时的娘娘腔变成了豪放派,酒杯一端:烹羊宰牛且为乐,
会须一饮三百杯。妻子却竟是当年追求的那个女孩。看来男人一豪放,女子便难以抵挡。但这并不是说明
男人狂饮乱喝便是好事。晋代名士嵇康等“竹林七贤”,个个都是好酒之徒,数刘伶最狂,常带着酒纵性,
令仆人拿着铁锹跟在后面:死便埋我。阮籍得知步兵营藏有美酒,竟屈身要求当校尉,此举为刘伶所唾
骂。你猜他怎么说?“校尉府中有美酒300石,够我们享用一番了。”两人躲在营中将美酒悉数喝光,阮籍
当即又辞职而去。而他母亲死时,他得知消息竟与人下完余棋,方赶回家中,先饮酒三斗再放声大哭,此
等放浪无羁似乎难合常理。
贪酒的文人数不胜数。我若早生三百年,人生理想当是在郑燮门口设一狗肉酒摊。板桥先生的字画不
能轻易得到,但他有一致命弱点,喝了人家的口软。他虽也知道求画者的把戏,但他耐不住美酒狗肉的诱
惑,屡屡着道,每每不知悔改。他写过一诗自嘲:“看月不妨人去尽,对月只恨酒来迟。笑他缣素求书辈,
又要先生烂醉时。”我也有一个贪酒的文人朋友,写得一手好书法,我常受人所托去索字,必带好酒好菜。
有一次一位朋友搬入新居,要求索七个大字:高朋满座尽欢颜。他吃了我喝了我的,酒气冲天、摇头晃尾
走到案前挥毫而就。我不及细看速奔店中裱好送到朋友家。一挂起来看客全傻了眼,上面七个大字:高朋
美酒尽开颜。字意虽然大抵相通,却使主人活脱脱变成了一副酒鬼嘴脸,令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