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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创新素质的基本内涵
作者:沈卫星 @ 2003-02-27
浅析创新素质的基本内涵
沈卫星
所谓创新素质,最基本的内涵有三:怀疑意识(问题意识)、规则意识和共同体意识。
(一)怀疑意识(问题意识)。科学研究是从问题开始的,而问题产生于怀疑。"怀疑代表了一种对于
现实存在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倾向。引申在科学活动中,表现为对传统的概念、学说、理论在新的条件下失
去信任,对其重新进行审查、检查、探索的一种理论思维活动。"怀疑精神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科学精神。其
作用在于,构成科学研究的起点,引出科学的预测,促进理论的完善,导致认识的深化,形成学说的竞
争,促进技术的综合。同样,理论创新要求对现有社会的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发展方向具有敏锐的感
觉,对传统理论的缺陷具有清醒的意识。
(二)规则意识。怀疑应是科学的怀疑,科学怀疑精神是合理的、批判的怀疑,是立足于理性精神的
怀疑,是以"求真"为宗旨的怀疑。如果说怀疑总是源于个体性的心理体验,那么,创新就是公共性的思维
成果。所谓公共性的思维成果,指创新作为思维的成果总是受公共理性制约着的,亦即这一成果必然是遵
守着公共规则的。我们可以用"科学方法论原则"为对象来讨论作为创新素质要求的规则意识。科学方法论
的原则大致有:1)可重复性原则;2)合逻辑性原则;3)可检验性原则;4)可操作性原则。以上几项规
则就是作为科学活动中的公共理性要求。它有两个含义:一是科学活动作为人类理性的活动必然体现着理
性的特征;二是这一理性的特征必须在科学共同体中才成立,而不仅仅是科学工作者个人是否运用了理性
思维,也就是说,理性必然是公共的理性,是受规则约束的理性。无论是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
或教育创新以及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共同的约束条件是遵守公共规则。是真正的创新,还是异想天
开、痴人说梦,其分界线就在于是否遵守公共规则。规则意识,就是服从理性的权威,是创新素质的必然
要求。
(三)共同体意识。共同体意识并不等于我们通常讲的集体意识,相反,共同体意识以个性意识或个
人意识为前提,而标新立异则是其特点。我们还是从科学活动中的创新思维的特点来说明。创新思维的特
点大致有四个方面:(1)思维形式具有反常性。一般表现为思维发展的突变性、跨越性或逻辑的中断。
(2)思维过程具有综合性。它既包括抽象思维,也包括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既有发散思维,又有收敛思
维;既有求异思维,又有求同思维。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补充统一,在创新思维过程中达到互补综合。
(3)思维空间(思维框架)具有开放性。即要经常从多角度、多侧面、全方位来考虑一个问题,不局限于
单一逻辑地、线性地考虑问题,因此形成发散思维、逆向思维、侧向思维、求异思维、非线性思维的广泛
运用。(4)思维成果具有独创性。它是创新的标志之一,可具体化为成果的新颖性(前无古人)和独特性
(体现个性特点)。由此可见,创新思维要求思维成果的独创性,即创新的成果应是新颖的,独一无二
的。因而创新实际上是一种独特的具有强烈个性色彩的活动,彰显着人的个性,是人的自主性、独立性和
创造性的标志。但是,个性意识仅仅是共同体意识的一个方面,是共同体意识的前提和基础。
立足于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的个性意识就是共同体意识,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独特个性而服务于社会的
意识才是创新的本源和动力,创新素质的核心就是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