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高安 @ 2003-03-12
怎一个“免”字了得
王高安
大城市郊区的农民,尽管大多数已经“洗脚上田”,但是还没有真正“洗脑进城”。他们尽管思想观念突
破了传统束缚,但以小农意识为代表的深层次陈旧观念短期内难以彻底根除;尽管对生产力极大发展、物
质极大丰富有强烈的追求,但小富既安、小打小闹,以及等、靠、要,松、散、懒等问题比较突出。如何
推进这些农民的市民化进程?以发展为基础是共识。但是,如何处理好为民办实事和教育农民的关系?一
些村简单减免群众应交税费的做法和不良效果,令笔者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甲村,曾经是上海市综合实力百强村。仗着经济实力,较早实行了土地规模经营:有该村户口的,每
人每年供应口粮500斤。好景不长,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90年代末,该村变成了上头挂号的薄弱村。每
人500斤的口粮实在负担不起,不得不减少到350斤。群众怨声载道,该村转而成为知名的上访村……
乙村,经济实力并不很强,但是拗不过村民的一再要求和周边村的压力,村民在农业方面的一切开
支:种子、农药、放水费,甚至税收,全部由集体统一解决。于是,人心大快。不久,因市政开发,村里
的部分土地被征用,部分村民变成了征地工。承包地都被征用了,农业方面的费用也不存在了。正当村干
部暗暗高兴可以减少一笔开支时,征地工们的上访吵闹,使他们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继续着这笔本不
必负担的开支……
丙村,是获得全国表彰的先进村。村干部放眼长远,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投入了
大量的资金。加之规模较大,人口较多,所以,在减免群众农业负担的前提下,农民退休金涨幅相对较
小。但是,周边几个村相对较高,村民意见不小。上级领导调研,他们不满:我们还是先进村,农民养老
金还比不上落后的村……
不错,为民办实事,把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加他们的收入有机结合起来,
是教育农民的最好的办法。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忘了“结合”,而且是“有机结合”。单纯、盲目地,或者为
了获得群众的“口碑”、亦或为了顺利通过“两推一选”党支部改选、村民委员会换届“海选”,而不顾集体
承受能力和群众思想实际,简单地从减免群众的物质负担角度“讨好”群众,自然就无法起到教育群众的效
果了。甚至会对农民市民化的进程形成阻碍作用。
记得1998年11月18日的《检察日报》头版发表了题为《不能一概而免》的署名文章。文章批评了“有
些地方领导,为显示经济实力,突出政绩,把农民应交的税费也给减免了”、“某地方宣布不向农民群众收
取提留款,乡统筹由集体统一支付”的错误做法。指出:“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应尽义务”,上述“一概
而免”的做法“只会削弱农民的纳税意识和集体经济的实力”。
笔者以为,要真正把办实事和教育群众结合起来,就要把物质和精神结合起来、当前和长远结合起
来、主动与被动结合起来,做到既服务群众又引导群众,既提高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又提高群众的综合
素养的水准。
把物质和精神结合起来。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实惠,不单单是指物质层面的,特别是在上海等
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精神层面的东西,显得更加重要。就是要在群众基本生活没有困难的前提下,引导
群众不要把眼睛仅仅盯着村里发了多少东西,涨了多少补助,而要努力从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上大胆追
求。如加大在健全文化设施、普及日用科技知识、创作反映身边典型的文艺作品等方面的投入。努力丰富
郊区日常生活的文化含量,提高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提升精神生活在群众心目中的分量。为低层次
的传统农民转化为高雅的现代市民,奠定文化基础。
把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干部在为民办实事的过程中,要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在保证集体经济
扩大在生产的前提下,再考虑群众的实惠;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不要在一地因横向攀比而引起“攀
比—失横—不稳定”的不良连锁反映;处理好为上与为下的关系,不要为树形象、出政绩而急功近利。不但
如此,在此基础上,一要处理好锦上添花的“眼前型”实惠需要和雪中送炭的“保障型”机制建设的关系。
放眼长远,为合作医疗保障、大病保障、农民退养等制度完善方面留足资金,避免因病致贫等问题的发
生。二要处理好做和说的关系。不但要扎扎实实地做,更要实实在在地利用各种场合与群众讲。多宣传、
勤算帐,讲集体的现状、说干部的初衷、谈具体做法的好处,帮助群众了解集体的做法,理解组织的难
处,体谅干部的苦处。引导教育他们主动交纳人身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为安排自己未来的命运作
出努力;帮助他们解除要承担必要责任的顾虑,培养独立自主选择和自我负责相统一的公民独立人格,为
维护社会稳定和平等竞争环境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为依赖型的传统农民转化为独立型现代市民,奠定心
理基础。
把主动与被动结合起来。社会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谁来提高?从群众有困
难,干部有针对性地解决角度来说,群众是主动的,干部是被动的;从干部出主意、拿方案、做决策角度
来说,干部是主动的,群众是被动的。而要实实在在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就不能怕麻烦,要打破原来
的主、被动格局,充分调动群众和干部两头的积极性,让大家都做主人。一要在充分尊重群众的前提下,
引导群众,寻找办实事的方向;二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具体办什么实事,形成具体方案;三要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进展情况,征求群众意见。这样,既能够确保实事符合群众
心愿,有能够培养群众的民主意识和程序观念,为散漫的传统农民转化为法制化的现代市民,奠定思想基
础。
如果不是简单的一“免”了之,能够切实打好上述三个基础,前面提到的乙村的例子,以及在城郊社区
大量存在的征地工、进镇农民只想享受良好的服务,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只想享受高层的清净,但不愿
交纳水泵、电梯运行费;甚至只想享受水、电、燃气,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的现象,还会大面积的存在吗?
200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