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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涅散文:关于骑车带人的若干种异想
作者:浦海涅 @ 2007-01-24
关于骑车带人的若干种异想
浦海涅
在两个轮子的车上安一个坐凳,它的初衷肯定不是用来装东西的,如果是,那设计者更应该在车后安
的是个宽大的箱子。
最早接触自行车也是小时候看电影,男人骑着28式的凤凰、永久、金狮、飞鸽,女人坐在车后的坐凳
上,把脸贴在男人的后背,双手紧紧环抱在男人的腰际,两人一车蹦蹦跳跳地穿行在乡间高低不平的小路
上。
这时,断不会有个交警同志跳将出来:“卡!演员同志,你骑车带人,违章罚款!”
可是,在现实中,这种事情则更多地演变为这样一种景象:男人一面挥汗如雨的踏着车子,一面小心
地四处张望着是否有交警,一遇到红绿灯,就马上把女人从车上赶将下来:“快!警察!下车,走过
去!”
煞风景!
我是一直觉得,把一对异性放在同一辆车上是件让人充满遐想,且多半会衍生出若干故事的事情。不
管这个车子是一个轮子、两个轮子、三个轮子,或者更多。可是,现在,在我没钱搞到四个轮子的家伙之
前,这样的美事是难得遇到了。原因很简单,都是个叫作“骑车带人违章”的恶狗挡着道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出门总要像尊佛似的安放进支在28式自行车横杠上的小藤椅中,那是专为带小孩设
计的。后来大些的时候就被要求要学着胆大点自己拽着自行车的后凳跳着斜坐上去,那年头似乎骑车带个
把人是不犯法的,我就常看见路上一个男人一前一后带上一家子人,在那个普遍贫穷的年代,在自行车尚
且没有完全普及的年代,或许这种算不得草根的状况还不会让某些人惦记着。
可是,当我年长到可以单独骑车出门的时候,却被告知:“不可以骑车带人!”当然,这对祖国的花
朵们仍然是例外的,直到今天,我仍可以看见家长们一手护着车后手舞足蹈的小孩,一手扶着车把颤颤巍
巍地从交警面前骑过去。果然,如果不是个别交警还沉浸在儿时坐在妈妈车后的美好回忆中的话,就是说
小孩没长到可以单独骑车之前还不能被看作完整的一个人。当然,以上两种设想无疑是拙劣的,只是到现
在我还搞不清楚为什么车后坐一个规规矩矩的大人要比坐个动不动就要来个危险动作叫人吓一跳的小孩更
不安全。百思之后,我试着这样解释:大概骑车是决不该带人的,只是在一个家长要接孩子放学上学的问
题上,我们既不能让所有家长放弃车子步行(公交系统吃不消),又做不到给每个有小孩的家庭都配一辆
四个轮子的车子(交通设施吃不消,国力更吃不消)。以上两种设想中的任何一种都会对现有社会产生相
当大的冲击,出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暂且如此。至于你身后拉了个有能力独立买车骑的家伙,倘若不
搞得你老老实实买车骑去,又怎么对得起那些每年利税若干亿万的车业老板们呢?原来如此。
当我可以骑自行车,而自行车又开始不让带人的时候,我就很自然的开始憧憬拥有一辆摩托车,原因
也很简单,省力且可以带人。影视节目里戴着黑墨镜,开着拉风的黑色摩托,载着长发飘飘的少女的镜头
成为我们很多人的憧憬。我们中的很多人也确实实现了这一憧憬,只是到我有能力去实现他的时候,却在
S城被告知摩托车要被取缔了!无疑,骑摩托是相当危险的,我基本赞同政府的观点,只是,赞同之余又
不能不去哀悼自己骑车带人梦想的破灭。
当然,摩托车的取缔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能源危机以及更安全环保的电动车的出现。电动车无疑
是我们的福音。可是,这可以被看作是自行车和摩托车杂交之后产生的事物,从其出现之初就遭到对杂种
本身的歧视。最简单且显而易见的就是它依旧不可以带人。就像马路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区别源自
驱动车的动力源于机动力还是人力一样,能否带人也被看作是划分人力车与机动车的重要区别。很多时
候,我更多地感觉到能否带人已演变为一种贵族与草根的斗争,那些大腹便便,坐着洋车,泡着二奶的富
人们,是决不乐于看着骑着自行车,载着心爱的姑娘的草根们的平凡的快乐,带人的权力仿佛已成为了社
会某些人群的禁脔。摩托车的命运似乎也是源于这种心态,我鄙视这个现实!
因此,作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结合体,电动车必然要经历贵族的歧视:你不可以骑上机动车道,即
使你使用的是电能产生的动力,你也不可以骑车带人,即使你长得像摩托。
仿佛只有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生物才有带人的权力,非机动车道上的生物们只有干看的份。一道栅栏
划分出两个等级分明的群体,任何试图打破这种障碍的行为都将被看作违章。
现在,这种现象仍在继续。
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我仍然深刻感到这种羞辱。这种羞辱并不用等到四个轮子的车子从你身边疾驰
而过,溅得你一身泥水的时候你才能懂,也不需要他在你身后狂按喇叭,撵你屁股以证明他的存在。我
想,如果我不能很快地与贵族同流合污,那么只有忍受它,或者想办法,打破他!
偶尔,我用这种理论解释同样偶尔出现的骑车进机动车道的行为。当然,这仅仅是最初的阶段,就像
以破坏生产工具为主要形式的早期工人运动。